***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野生动物造成人身、家畜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的实施,野生动物栖息地生境质量持续改善,新疆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恢复,数量明显增加,局部偏远地区偶有发生狼等野生动物袭击家畜等致害问题。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时依法取得补偿的权利,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已起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4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目前该《办法》暂未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台。另外,2023年10月,为有效减轻野生动物致害牲畜损失,自治州畜牧兽医局起草了《自治州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行)工作方案》,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协同推进、试点先行”原则,探索实施非政策性非盈利性的陆生动物致害牲畜补偿保险试点工作,正在征求意见阶段。
为切实解决野生动物致害的问题,温泉县主要采取几方面措施:一是积极配合自治区、州林草部门开展野生动物种群监测调查,通过广泛收集资源数据,对重点物种开展资源调查,摸清狼的种群数量,科学评估是否达到种群调控程度。二是加强防范野生动物致害宣传,引导农牧民了解野生动物生活习性及采取科学预防措施,科学避害。如:引导牧民加固加高牛羊圈,养殖牧羊犬,自备驱赶狼的木棍等,将狼害损失降到最低。三是积极开展野生动物致害预防工作,通过分析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分季节强化监测、预防措施,防范野生动物造成人身、家畜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情况,将事后补偿转变为事前预防,有效减少群众损失。
下一步,待自治区正式行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补偿办法》、自治州正式下发《自治州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行)工作方案》后,温泉县将按照补偿流程、标准等严格执行,同步推动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工作,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继续开展野生动物资源及致害物种调查监测工作,摸清底数,科学评估,依法调控,进一步细化野生动物致害防范措施,引导农牧民科学预防避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林草工作特别是野生动物损害补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