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温泉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楼顶维护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根据住建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165号)规定,提案中所指的老旧小区屋顶在住宅公共部位范围内,可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护。目前,温泉县各社区(村队)暂未成立业主大会,按照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的规定使用,业主可以向社区申请,由社区组织业主代表共同制定维修方案,并择优选用维修单位,共同对维修工程进行监督、验收。对未缴存维修资金或申请维修资金账户不足的由申请人直接向相关业主现金筹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关注,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温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