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温泉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小区楼栋单元楼道基础设施维修纳入小区改造工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在充分征求社区、业主的意见建议后,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将老旧小区楼栋共用部分的门窗、内墙粉刷纳入本年度老旧小区改造。
二、我县将涉及的卫生、治安、交通、消防、公用设施、违章建筑、纠纷调解等执法部门力量向小区下沉,加强对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动巡查、检查和处理,及时查处小区内违章搭建、违规停车、违规饲养动物、占用堵塞公共和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为全体业主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下一步,我县将根据《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温泉县物业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小区生活品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真诚地希望您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温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