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各小区统一安装电动车集中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近期已开展的工作
㈠加强小区安全管理
加强小区停车管理,督促社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加大小区巡防检查,发现私拉线路给电瓶车充电的现象应及时劝导和阻止。严格把关新建小区配套设施方案审批,为避免新建小区出现没有电瓶车充电设施的现象,我镇在辖区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议建设单位配建非机动停车位,并设置充电设施。如,山水庭院项目建设已将充电桩纳入整体规划设计。
㈡调研装电瓶车充电设备相关企业
近期我镇组织人员通过多种方式了解乌鲁木齐、博州两地制作安装电瓶车充电设备的相关企业及市场,如某公司产品具有体积小、容易建设、安全可靠等特点,可以便捷的安装在小区的停车场,可为广大电动车车主、物业管理方彻底解决充电难题。形成场地提供者和电桩运营商利益共享的分享经济模式,从而降低投资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㈠引入第三方公司进行现场查看
在前期调研市场的基础上按照常规的招投标程序引进运营单位,并要求小区物业公司介入。组织运营单位相关人员对小区进行实地查看、场地选址,同时积极协调社区和第三方公司之间的相关事项。
㈡开设小区电瓶车充电桩建设试点
今年我镇已实施老旧小区物业改造工程,在改造的过程中已适当考虑电瓶车的充电问题,计划在一至两个小区进行相应的充电桩试点,如若试点可行,计划今后在小区进行全面推广。试点小区将优化电动车集中停放点消防安全条件,电动车棚、车库应采用不燃材料,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同时,电动车棚、车库内集中充电设施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电气设备和线路铺设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博格达尔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