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㈠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县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研究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㈡ 负责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贯彻执行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有意愿的特困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执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
㈢ 承担全县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登记管理、监督责任;负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㈣ 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的规划、政策及标准;负责加强和完善城乡基层政权及社区治理,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㈤ 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和标准;负责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地名管理。
㈥ 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政策;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㈦ 负责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养老机构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和负责管理。
㈧ 负责儿童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和儿童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管理。
㈨ 贯彻落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和标准;负责救助管理和机构建设工作。
㈩ 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社会捐助,监管慈善行为。
(十一)贯彻落实残障福利发展政策和标准;负责残障福利发展和民政职责范围内的精神卫生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指导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党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温泉县中心敬老院
机构规格相当正股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名,其中:股级 领导职数1名。
(一)温泉县安格里格镇敬老院,机构规格相当正股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1名。
(二)温泉县博格达镇敬老院机构规格相当正股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三)温泉县哈日布呼镇敬老院,机构规格相当正股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1名。
(四)温泉县查干屯格乡敬老院,机构规格相当正股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任务:对符合条件纳入集中供养的老人、儿童、残 疾人提供饮食、住房、医疗、康复、护理、保健、娱乐、精神关 怀、安全保卫等服务;指导全县有意愿的“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工作。
2.温泉县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站
机构规格相当正股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宣传儿童收养的政策、规章;指导开展 生活无着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指导收养登记工作。
3.温泉县区划地名服务中心
机构规格相当正股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名,其中:股级 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任务: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划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隶属关系变更的审核 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4.温泉县城乡居民最低保障服务中心
机构规格相当正股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名,其中:股级 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任务:拟定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健全社会 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 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5.温泉县殡葬管理所
机构规格相当正股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殡葬改革工作、殡仪服务设施建设和经 营性公墓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殡葬事业单位建设和管理工作。
6.温泉县社区建设服务中心
机构规格相当正股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任务:拟订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有关政策、规章, 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建设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干部培训工作。
温泉县民政局2019年度,实有人数37人,其中:在职人员2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2人(工资由社保局发放)。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温泉县民政局部门决算包括:温泉县民政局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803.5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72.86万元,降低81.64%,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资金从财政直接下拨各乡镇,不再拨到民政局下拨乡镇。本年支出713.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67.82万元,降低83.71%,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资金从财政直接下拨各乡镇,由乡镇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803.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4.21万元,占82.6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39.38万元,占17.3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71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58万元,占55.27%;项目支出319.38万元,占44.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64.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76.55万元,降低83.15%。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资金从财政直接下拨各乡镇,不再拨到民政局下拨乡镇。财政拨款支出574.5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56.92万元,降低85.39%,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资金从财政直接下拨各乡镇,由乡镇支付。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354.01万元,决算数664.2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87.62%,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专项资金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54.01万元,决算数574.5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2.31%,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专项资金支出未纳入预算管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6.29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80201行政运行300.01万元;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06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2万元;
2081001儿童福利108万元;
2299901其他支出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3.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2.6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40.67万元,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1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万元,占9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占1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车辆加油、维修。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公务接待费1.1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接待就餐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32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11.2万元,决算数1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79%,主要原因是:减少用车和合并工作用车,减少接待次数及标准,控制在预算之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10万元,决算数9.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主要原因是:减少用车和合并工作用车,节约开支,控制在预算之内;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2万元,决算数1.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8.33%,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次数及标准,节约开支,控制在预算之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3.66万元,增长120.9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福利院改扩建维修项目、未成年保护中心项目和孤儿助学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3万元,增长25.85%,主要原因是:未成年保护中心项目和孤儿助学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温泉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67万元,比上年增加3.39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低保和扶贫工作下乡入户多,差旅费和公车运行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16945.81(平方米),价值4461.36万元。车辆3辆,价值57.47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408.74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逐步健全预算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机制,切实提高预算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工作提供重要支撑。二是加强低保清理整顿专项整治,实行进出良性循环。完善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使全县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三是把民政部门的各项救助政策全面准确扎实的完成好,确保脱贫攻坚任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四是“双集中”工作得到新提升;五是为幼儿营造一个舒适、温馨的学习环境,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六是访惠聚”工作取得新进展。驻村工作队按照“队员当代表、单位做后盾、书记负总责”的要求,认真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宗旨,深入贯彻落实“1+2+5”工作机制和维稳“组合拳”,统筹“五支力量”,以“四个推进”为重点,确保各项工作走在全县全县前列。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对绩效目标编制的重视程度不够,一般都是由财务部门牵头业务部门配合,但业务部门不够重视,预算编制匆忙,有的全部是财务人员编制,没有认真研究绩效目标的设置。二是脱贫攻坚越往后走,民政兜底脱贫的任务越重,在贯彻落实温泉县党委兜底保障脱贫一批的重大部署在调查研究、任务精准落实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在推进民政重点工作上进展不平衡,存在短板和弱项。有时因资金不到位,不能按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兜底网不密不牢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四是民政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薄弱,经办能力不强、在执行过程中政策理解不到位;五是敬老院的规范化建设还待加强,各种规章制度有待完善,服务水平、医疗条件达不到要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单位加强对绩效目标编制的重视程度,加强与业务科室沟通,完善绩效监控制度,加强对业务人员绩效目标工作的培训。二是精准落实兜底脱贫工作,通过民政资金,保障兜底保障对象按时脱贫;三是各项惠民资金及时核对拨付,协调财政部门使各项资金及时到位;四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孤儿的救助工作;抓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利用好社会福利改造资金,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的服务水平;五是加强基层民政干部业务能力,通过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使各级民政工作者掌握政策用好各项资金。
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