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预决算

温泉县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日期:2026年01月05日

来源:温泉县财政局

点击量:

分享: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建立各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要求,由温泉县财政局(国资委)牵头,会同县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形成了《温泉县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温泉县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4年末,温泉县国有资产总额226.81亿元,负债总额90.31亿元,净资产总额136.5亿元。其中:

㈠温泉县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63.36亿元,负债总额84.86亿元,净资产总额78.5亿元;

㈡温泉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63.45亿元,负债总额5.45亿元,净资产58亿元;

二、国有资产布局投向情况分析

㈠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布局投向情况

国有企业基本情况

温泉县纳统国有企业26家,其中:一级企业9个,二级企业13个,三级企业2个,四级企业2个。主要分布在粮食、旅游、城市建设、投融资等领域,大多为非生产类服务型企业,缺乏生产型实体企业。

国有企业资产布局投向

初步组建温泉县国投集团,积极构建“1+3+N”发展新格局,有效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提质增效,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主要涉及城市发展板块、旅游板块、农牧业板块。2024年底“1+3+N”架构基本形成。

㈡行政事业性资产分布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情况

2024年度,温泉县独立核算机构数100个,其中:行政单位49个,事业单位51个。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分布情况

温泉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63.45亿元,其中流动资产4.15亿元,占资产总量6.54%,与上年比较减少1.09亿元,降幅20.8%。非流动资产59.3亿元,占资产总量93.46%,与上年比较增加6.93亿元,增长13.23%,主要构成:固定资产净值16.5亿元,占资产总量的26%,与上年比较增加0.13亿元,增长0.79%;在建工程6.56亿元,占资产总量的10.34%,与上年比较增加1.35亿元,增长25.91%;公共基础设施净值33.68亿元,占资产总量的53.08%,与上年比较增加5.55亿元,增长19.73%;保障性住房净值2.4亿元,占资产总量的3.78%,与上年比较无变化;政府储备物资0.02亿元,占资产总量的0.03%,与上年比较增加0.01亿元,增长100%;无形资产净值0.14亿元,占资产总量的0.22%,与上年比较减少0.02亿元,降幅12.5%。

三、国有资产经营情况分析

㈠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经营情况

2024年末,温泉县国有资产总额163.36亿元,同比增长24.1%;负债总额84.86亿元,同比增长41.53%;净资产总额78.5亿元,同比增长9.51%;营业收入6.21亿元,同比减少3.72%;利润总额-0.26亿元,上交税费1.25亿元,资产负债率51.94%。

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收入情况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共计30笔,账面金额0.47亿元。其中:无偿划转资产1笔账面金额0.22亿元;对外捐赠资产7笔账面金额0.0045亿元;报废报损核销资产10笔账面金额0.03亿元;公开拍卖处置1笔砂石料0.0005亿元;调拨资产11笔账面金额0.21亿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㈠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积极发挥国资国企优势,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推进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将县直接监管和委托监管的26家重点国有企业,纳入国资管理系统的月报及年报监管中,建立经济运行分析机制,规范资本运作。二是重点监管“三重一大”事项(大额资金、重大合同、重要人事)的合规性。三是监管企业融资对外担保、借款、投资事项严格履行请示报批程序。四是开展县属重点国有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对重点企业闲置资产进行盘点盘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方面。管理责任持续压实,按照《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全县建立起了“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使用管理”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明确政府统筹决策职能、财政监督主导地位、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以及使用单位的主体义务,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政令统一、执行有力。二是资产管理业务培训方面。组织全县各级单位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共3场次,加深各级单位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认识和理解,夯实理论基础,不断提升资产管理业务人员资产管理意识和能力水平。三是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利用方面。持续加强国有资产“入口”和“出口”关的信息化动态监管,建立“全面、准确、动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资产卡片信息录入工作,提高准确率。及时提醒督促各单位按期填报国有资产月报、年报,做好对各单位国有资产月报、年报的审核报送工作,确保资产数据报送及时、准确。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与2.0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融合,督促各单位核实清理存量资产。四是聚焦专项工作发力方面。按照工作安排,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对房屋、土地、生物性资产等经营性国有资产开展核实统计工作,组织卫健系统对方舱医院等专项国有资产开展专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通过以上专项清查工作,进一步摸清专项资产底数,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为温泉县有效盘活闲置低效使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能,降低政府运行成本,有效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提供资产基础数据和解决方向。

五、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㈠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县属国有企业实体产业比重低,产业链不完整,竞争力不强,盈利能力弱,缺乏造血功能,兼并重组又面临历史包袱难以消化等问题,扭亏增盈面临挑战。二是企业人才匮乏,复合型领导人员、经营管理人才、专业骨干力量较少,后备力量储备不足,专业技能培训较少。

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对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主体责任认识不足,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和人员配备力量薄弱,资产管理人员流动性较大,队伍力量不稳定。二部分单位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三是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开展不及时不扎实,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㈠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认真落实《温泉县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重点改革任务。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为抓手,督促梳理完善国有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董事会等议事决策工作机制,提升国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加快国有企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构建“1+3+N”发展新格局,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构建若干运营子公司,以产业投资平台为重点,以运营子公司为主力的国资国企架构,进一步推动“管资产”向“管资本”改革,不断加快国有企业造血功能。落实《温泉县国有企业减亏治亏专项行动方案》,深入开展“减亏治亏”等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旅游、农业、城乡建设、水利等实体化运营,重点抓好县属平台公司,特别是重点亏损企业的专项扭亏减亏工作。

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加大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二是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办法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各单位资产管理意识和能力水平,做好每年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三是加强在用资产管理,推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减少重复配置,严控资产增量。强化监督检查,针对资产管理制度、基础管理工作等开展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实效。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建议高位推动,推进资产管理改革工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物管理职能划转移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 友情链接
    湖北宜昌
    湖北咸宁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120015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30001

    新公网安备 652723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