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发﹝2023﹞43号)《自治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单元和地块详细规划报审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并采取论证会等方式充分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人员开展现场踏勘、听证论证等。”因此温泉县哈日布呼镇楷兴地膜厂委托重庆渝宏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温泉县哈日布呼镇楷兴地膜厂建设项目地块详细规划》,目前已形成规划审批成果稿。现按法定程序开展规划方案批前公示,征求公众社会意见;
1、公示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25日
2、公示期限:为期30日
3、公示方法:温泉县人民政府网站
4、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1)联系人:郑希萍
(2)反馈电话:13345492082
附件:温泉县哈日布呼镇楷兴地膜厂建设项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哈镇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