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温泉县2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㈠2023年10月30日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核查处置任务,收到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2023-HBJC-BG-10380G,温泉县哈日布呼镇阿依谢水果蔬菜店经营的菠菜,经抽样检验,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㈡2023年11月29日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核查处置任务,收到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2023-HBJC-BG-10943G,温泉县娅娟食品店经营的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以上2家经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产品。经调查,以上批次的食品已全部销售给消费者。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以上2家经营单位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2家经营单位已分别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
温泉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以上2家经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审核人:路世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