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度,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厉查处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等物质、以假冒伪劣化肥为重点的农资产品、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生产销售劣质燃气具、违法生产销售小型锅炉和使用未登记电梯、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假冒知名品牌及“傍名人”“搭便车”行为、成品油质量违法、其他民生类等违法行为。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呼场某快餐厅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经营案
2023年3月20日12时37分,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洪志坚、代崇辉、海依拉提、孙冬晓4名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温泉县呼和托哈种畜场某快餐厅,在店内发现有两桌顾客就餐,现场检查时未见《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2月20日检查时的两桌就餐人员共消费人民币181元。当事人提供了微信收款记录复印件、关于行政处罚减免申请等材料。
当事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办案,及时改正并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提交减免申请书。
当事人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结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原则,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1元;
2.罚款人民币1000元。
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友情提示广大消费者朋友:
进入餐厅消费就餐时请注意该店是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请勿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厅进行就餐,防止发生损害身体健康的情况。对发现店内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从事餐饮经营的市场主体,请及时到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
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餐饮经营者:从事餐饮相关经营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经营。请依法、依规、诚信经营。侥幸心理要不得,违法思想不能有。
二、安镇某牛肉面馆使用超过有效期食品添加剂案
2023年2月27日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洪志坚、海依拉提、孙冬晓三名执法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检查。至温泉某牛肉面馆依法亮证进行执法检查,在其厨房的面板上放有拉面剂一包,经检查人员查看发现其有效期至2022年9月19日,已超过食品保质期,检查人员现场询问得知该拉面剂是店长购进的,只购进了一包,并未索要相关票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该店下发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依法对拉面剂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2023年3月6日对该店店长进行询问调查,了解该商品购进价格为3.5元每袋,用量为10公斤面粉使用3-5克拉面剂,证实了该店使用拉面剂的使用情况。当事人于2023年3月6日提交减免申请并做出保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该店此行为属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
当事人在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到询问调查期间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工作。
针对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了整改。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结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原则,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保质期“拉面剂”添加剂1包;
2、罚款人民币1000元。
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友情提示广大消费者朋友:购买食品相关产品时请仔细查看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没有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产品请不要购买。发现有店铺经营过期食品的情况请及时到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市场环境你我他,共同维护靠大家。
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食品经营户: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的好口碑,不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安全经营。欢迎各地朋友来我县入驻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