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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县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 “五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日期:2017年01月24日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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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温泉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要求,现将温泉县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五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 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

(三) 指导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拟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 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拟订有关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和进出口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等农业投入品的许可及监督管理;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五) 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 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监督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七) 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用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八)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拟订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和利用,指导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

(九) 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战略和重大发展政策,负责编制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企业建设;加强指导休闲农业、旅游业等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十一) 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指导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体制机制创新;引导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组织开展区域间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指导有关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市场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名牌战略实施、品牌创建;会同有关部门为企业提供融资、技术、人才、信息、创业等服务工作。

(十二) 负责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信息化建设、统计调查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项目管理、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和项目库建设等工作;指导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服务等工作;指导乡镇企业协会、农业产业化研究会工作。

(十三)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温泉县农业局(乡镇企业局)设2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建议提案、财务、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涉农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单位后勤保障工作。

2、㈡ 综合业务办公室

职责指导主要农作物生产、结构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拟订种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自治区、自治州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协调组织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指导农业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负责农业生产统计及农情信息上报工作;拟订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休闲农业、旅游农业等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工作;负责为乡镇企业提供融资、技术、人才、信息、创业等服务工作;承担乡镇企业相关项目管理工作;负责乡镇企业统计调查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三)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温泉县农业局编制情况。

实有在职行政人员6人(行政工人1人),事业在职专业技术9人,管理人员1人,工勤在职6人,合计在职人数为22人。离休人员1人。

二、温泉县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温泉县财政局《关于下发温泉县各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温财预〔2017〕1号文件,温泉县财政安排温泉县农业局收入预算为10467108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拨款2467108元,项目预算8000000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温泉县农业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0467108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467108元,项目支出预算8000000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2467108元中,工资福利支出178467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865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3780元。项目支出预算800万元:1、2130505生产发展300万元,温泉县黑木耳产业示范基地菌包生产车间建设扶持资金。2、2130505生产发展500万,2017年过境地区(过境民生)转移支付资金—扶贫户发展养殖业、种植业补助。

(三)2017年温泉县农业局收支预算公开

明细到“类”, (详见附件1)。

(四)2017年温泉县农业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科目,基本支出中支出经济科目明细到“款”级科目,项目支出经济科明细到“类”级科目, (详见附件2)。

三、温泉县农业局2017年“五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

2017年温泉县农业局“五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72492

元(详见附件3)。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开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0元。

(二)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公开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5000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援疆考察、调研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开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67492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各专项业务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四)会议费预算公开

会议费预算主要用于会议期间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文件印刷费等支出,此预算没做安排。

(五)培训费预算公开

培训费预算主要用于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此预算没做安排。

(六)2017年温泉县农业局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公开

1、2130505生产发展300万元,温泉县黑木耳产业示范基地菌包生产车间建设扶持资金,用于特色作物黑木耳种植生产补贴。

2、2130505生产发展500万,2017年过境地区(过境民生)转移支付资金—扶贫户发展养殖业、种植业补助。用于贫困户种植业机耕补助300万元、贫困户种植业农业保险200万元。

附件:1、2017年温泉县农业局收支预算总表

2、2017年温泉县农业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7年温泉县农业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17年温泉县农业局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5、2017年温泉县农业局“五公经费”预算公开明细表

6、2017年温泉县农业局项目支出预算公开明细


  • 附件: 【农业局附件6.doc】已下载 【农业局经费”预算公开(附件1-附件5).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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