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温泉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要求,现将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五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实施意见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3.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的实施办法;加强对城乡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运营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4.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参与县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和职务聘任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及自治区、自治州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少数民族中青年骨干人才等特殊培养人选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9.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有关政策,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落实劳动关系有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组织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
11.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人才流动政策,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12.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㈡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事务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承担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财务、建议(提案)办复、政务公开、保密工作,综合管理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机关服务中心的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干部室
负责公务员的综合管理与指导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回避、培训、奖励、纪律、惩戒、辞职、辞退、申诉控告、非领导职务设置、新录用公务员定级等工作;综合管理人事争议仲裁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录)用、职务任免、考核、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工作;指导、监督公务员录用考试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的转正审批工作;负责人事行政复议和人事工作方针、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执行中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拟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指导人才流动和开发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科员及以下干部调配工作;研究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管理办法,制订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管理工作;负责政策性安置和工人调配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科员及以下干部、工人的人事档案管理和指导工作。
3.工资福利室
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有关事项;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档案的建立、管理和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宏观调控企业职工工资;承担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管理劳动能力鉴定、伤病残、职业病鉴定上报工作;综合管理退休(退职)、福利政策、法规的实施工作;负责因公(非因公)伤、死亡抚恤、工龄计算、职工探亲、休假等制度的实施。
4.社会保险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室)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制定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拟订社会保险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行机构资格标准;完善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执行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死亡等待遇政策;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负责对养老、医疗、事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室(专业技术室)
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聘用及备案事宜;拟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和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认定、推荐工作;综合管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继续教育政策,负责继续教育基地的评估认定工作。
㈢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有在职行政人员12人,事业在职8人,工勤在职1人,参照在职4人,合计在职人数为25人。退休人员3人。
二、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温泉县财政局《关于下发温泉县各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温财预〔2017〕1号文件,温泉县财政安排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预算为443.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43.55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4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62.5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81万元。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262.55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214.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09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81万元。
㈢2017年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支预算公开
明细到“类”,(详见附件1)。
㈣2017年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科目,(详见附件2)。
㈤2017年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公开 基本支出功能科目列示到项级科目,经济科目列示到款级科目(详见附件3)。
㈥2017年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公开
项目支出功能科目列示到项级科目,经济科目列示到款级科目(详见附件4)。
三、2017年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公经费”预算公开
2017年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8.13万元(详见附件5)
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开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
㈡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公开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援疆考察、调研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开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7.1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各专项业务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㈣会议费预算公开
会议费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会议期间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文件印刷费等支出。
㈤培训费预算公开
培训费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附件:1. 2017年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支预算总表
2. 2017年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 2017年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 2017年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5. 2017年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公经费”预算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