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29日,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队长张玉山带领执法人员对全县7家加油站及3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应急物资储备、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志、企业安全设施配备、实名销售登记落实、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加油区现场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检查情况看,各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把安全摆在了重要位置,对安全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同时对各加油站、烟花爆竹销售点负责人提出了要求,强调各企业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隐患自查自改,切实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处突应变能力,确保经营场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