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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布《指南(试行)》 指导复工复产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日期:2020年03月03日

来源: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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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紧扣各地实际,直面复工复产、春季农业生产中面临的现实需求和实际困难,多管齐下、同向发力,以实际行动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抓落地。今起新疆日报推出“权威发布”“权威解读”系列报道,对新疆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抓好春季农业生产、用心用情关爱医务人员等举措进行权威发布和解读,敬请关注。

新疆日报讯 为指导自治区企业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实行最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和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安排部署,新疆发布《自治区复工复产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试行)》。

《指南(试行)》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建立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企业要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个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生活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配备专人负责体温检测、通风消毒、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做好疫情风险评估,在确保有效防控疫情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对疫情风险的分级,区别轻重缓急,分批有序组织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实行复工企业的封闭管理,统一健康筛查、统一岗位管理、统一组织就餐、统一上下班接送(生活区与工作区距离较远的企业内部)、统一科学安排住宿,确保复工复产企业员工新冠肺炎零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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