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水利部、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视频会议总体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温泉县水利工程建设,切实加快投资计划执行进度,充分发挥水利投资的效益,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为构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水生态文明县提供水利保障。
一、推进计划
㈠加快前期工作,力争今年新开工建设项目
⒈温泉县二干渠灌区改造。改建阿尔夏提片区1条干渠4条支渠以及渠系建筑物,总长21.359km;改建二干渠片区1条干渠4条支渠以及渠系建筑物,总长26.68km。改建渠系建筑物合计142座,建设水情监测站47处。总投资7995万元,已完成初设(实施方案),计划10月开工建设。
⒉温泉水源地工程(牙马特水库)、水源管网工程。由拦河大坝、溢流坝及导流洞等组成,最大坝高73m,水库总库容341万m³,水库任务以城乡供水为主。总投资30000万元,计划10月开工建设。
㈡加强论证工作,力争2023年开工建设项目
⒈温泉县托斯呼尔河安镇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改扩建渠道8.5公里,新建管道16.5公里,总投资13000万元。
⒉温泉县托斯呼尔河安镇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新建堤防12.1km,总投资3630万元。
⒊温泉县莫托河诺哈浩秀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新建堤防12.2km,总投资3650万元。
⒋温泉县南山片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新建铅丝笼石护岸3.2km新增水保林95公顷;经果林44公顷;封禁围栏长度26.67km;水土保持种草面积534公顷;水土保持宣传碑6个,宣传牌8个,总投资2000万元。
二、推进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责任主体作用,利用州水利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前期和工程建设按时序推进。
㈡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水利、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沟通协调,采取职能对口、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积极促批的办法,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争取在项目论证、投资政策、用地用林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规划选址等方面的支持,共同促进前置专题及项目审查审批。
㈢细化工作方案。科学制订前期工作计划,对逐个项目、逐个环节,分阶段、分专题细化时间表、路线图,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合理配置勘测设计力量,加大前期工作投入,比选优化设计方案,确保前期工作深度和质量。
㈣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快前期步伐,采取项建、可研、初设三个阶段适当交叉、有机衔接、同步推进的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按时开工。进一步健全简报、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任务落实。
㈤做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加强对水利法律法规和水利发展的宣传报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把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统一起来,增强水利宣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全社会了解水利、关心水利、支持水利,为推进全县水利发展事业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