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物业行为,提高认识。按照国家、自治区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和文件,首先从备案制度进行规范,统一制定了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等备案的各类资料目录和模板。其次,起草了温泉县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国家、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标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前期物业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等一并印发各乡镇场,进一步规范各乡镇场在物业管理区域开展物业服务工作,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督促各乡镇场切实发挥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提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积极动员物业管理区域业主提升自治管理意识,指导成立业委员会,择优选聘物业服务公司开展物业服务项目,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落实物业备案制,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规定,县住建局积极督促博格达尔镇成立的6个业主委员会和温泉县新注册的物业公司落实备案制度,对博格达尔镇6个业主委员会备案资料进行逐条审核,并将备案资料中存在的问题一次性告知,目前备案单位正在整改中。同时,我局积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主动指导温泉县新注册的物业公司落实备案制度,将相关物业管理规定和住宅类项目物业服务规范参考资料送到公司人员手中,提高物业公司负责人物业管理法律意识,规范物业行为,推动我县住宅物业服务项目规范服务、优质服务,提高业主对物业工作的满意度,目前物业公司备案工作正在进行中。后期县住建局将跟进对签订的物业服务项目备案工作进行审核和服务,并加强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落实,督促完成承接验收手续,以保证物业管理服务正常实施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三是以人民为中心,加强物业安全管理。为强化物业小区的安全意识,为辖区居民营造安全居住环境,根据自治州住建局的统一部署,我局下发了做好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提醒,要求各乡镇场、社区、物业企业牢牢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做好住宅小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生产自查,及时填写送达不良行为劝阻通知书和不良行为报告书,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移送处理函等模板和安全生产处理程序,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住宅小区安全生产联动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物业和业主、各单位齐抓共管的良好安全环境。
审核人:善包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