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州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守住防洪安全底线。践行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妨碍河道行洪的突出问题违法违规图斑进行现场复核、查处和督促整改工作。
根据州河湖长制办公室推送至我县行政管辖区域内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图斑清单共计80处,2022年1月21日起温泉县河湖长制办公室迅速行动,按照要求对80处图斑进行现场复核,全面排查80个图斑是否属于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
温泉县水利局及时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明确专人负责复核工作,第一时间与第三方技术人员对接,对照相关要求制定温泉县复核计划;二是温泉县河湖长制工作人员与技术人员混编,将80个图斑按照坐标点位先进行上传坐标后,分2组深入项目现场,对涉及的图斑逐一记录项目信息属性、拍摄现场照片;三是对当天核查图斑结果进行每日研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关于河湖“清四乱”等工作的要求,对每日复核的图斑进行10类问题的归类。并将研判结果及时上报州河湖长制办公室,报送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每日调度表,以便使州河长办及时了解我县复核图斑的工作进度;四是初步形成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于2022年1月30日报送博州河湖长制。
现将我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初步形成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工作问题清单汇报如下:
全县共复核疑似违法违规图斑共计80个,充分应用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和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成果,排查出16个图斑不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即认定为“不是问题”。认定为“第一类问题”是否有阻水建筑物,主要包括厂房、民房、码头、光伏电站、大棚等建筑物或构筑物共计37个。其中,博尔塔拉河流域,33处;鄂托克赛尔河流域4处;认定为“第三类问题”是否有第三方修建的交叉建筑物压缩河道行洪断面,主要包括跨河、穿河的桥梁、管线、渡槽等妨碍行洪的设施共计20个。其中,博尔塔拉河流域,13处;鄂托克赛尔河流域7处。认定为“第四类问题”是否有人类活动侵占原河道,缩窄河道,主要包括修建围堤,防洪工程建设,河道内开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等7个。其中,博尔塔拉河流域6处;阿尔夏特乌苏河流域1处。我县行政区域内共计违规图斑64个,其中14个图斑属于兵团88、87管辖范围;8个图斑属于博河流域管理处管辖范围。
下一步,温泉县河湖长制办将根据州河湖长制办公室对图斑复核结果确定违法违规对妨碍河道行洪的突出问题严肃开展后续查处整改工作,形成监管闭环,落实各类问题的责任单位水土流失防责任,力争12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任务。同时,以本次核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河湖长制工作,迎难而上,全力以赴,从严从实落实河道管理各项措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守住防洪安全底线,严肃查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案事件。
审核人:田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