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温泉县统计局2019年编制纸质县经济要情参考、统计公报等形式公开统计方面的服务信息;暂无收到行政机关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暂无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暂无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㈠总体情况。
1.加强领导,提高信息公开思想意识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我局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和公开渠道建设。通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和推进,我局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逐步提高,各科室密切配合,责任感加强,工作水平也逐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2.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从实际出发,结合统计自身特点,积极推进统计政务公开逐步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过程公开延伸,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按照“以规范促落实,以服务求实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统计外网公开的功能,实现政务公开内容的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利用统计信息网公布各类政务动态、经济指标数据、统计分析等,并对信息进行分类、整合,以拓宽服务领域、优化统计服务的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为县党委、政府、社会各界服好务、建好言、献好策、当好参谋;通过编制纸质县经济要情参考、统计公报等形式公开统计方面的服务信息。为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我局每年定期编制纸质全县经济要情参考,每年定期印制统计公报。
3.加强人员培训
积极参加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组织局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自学,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易错问题、信息编辑重点学习,对新变更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培训,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
4.工作制度和责任落实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局日常工作考核依据、依法对各专业统计信息发布数量及质量进行考核,严格按照要求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我局根据要求修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向社会公开统计工作流程:拒报、迟报统计数据[备案正式文件及催报通知书]/下发统计监审(巡查)通知书,单位对单位[备案统计监审(巡查)表]→未发现问题的/发现问题的下发终结报告送达书(没问题的与监审表一同备案,有问题的继续一下步骤)→立案报告(监审小组就监审出现的问题向局里打请求对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的申请)→立案呈批表→调查取证(备案调查笔录及取证)→统计违法案件处理意见审批表(就其调查结果,依据《统计法》做出客观结论)→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就案情严重性提出的处罚方式)→案件讨论纪录(上会讨论有讨论小组完成)→行政处罚告知书(将讨论结果下发给该单位)[必须在告知书下发15日内回复其申辩材料,也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自治州统计局或温泉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被监审单位申辩材料(备案)→案件讨论(就该单位陈述及认错理由、态度)进行二次讨论→统计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书→结案审批表。
㈡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将我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和重点公开的信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了公开,并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在信息公开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县经济要情参考4期,经济运行分析8期,2018年统计公报。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5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31049 |
㈢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㈣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有关精神学习不够,掌握的还不全面,不能够有效地进行指导。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为兼职人员,影响了工作的持续性。三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还有待创新,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宽。
今后,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统计业务学习,从而拔高写作水平、拓宽写作思路,并结合工作实际写出有参考价值、有信息价值的专题分析与公共服务类信息。二是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公开形式和载体,丰富公开内容和内涵,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三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有效可行的计划,强化培训内容,尤其是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完善信息公开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比例、行政办公效率和服务能力。
㈥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