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了温泉县教育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并在温泉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jwq.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泉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09-8222217)。
一、总体情况
㈠2019年,温泉县教育局按照县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查程序,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办,由行政办主任兼任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并专门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工作,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强化了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县教育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先后完善了《温泉县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温泉县教育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各项政务公开管理机制,规定了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制度并认真落实。
3.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为温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网,并安排有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审核及平台维护、更新、信息发布等相关建设和运行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2019年,县教育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中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备案审查制度,同时按照“谁制定、谁负责,谁实施、谁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温泉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教育部门制定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实现了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的动态化、信息化管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一定后果时,应承担有关责任。
5.围绕县党委、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温泉县教育局紧扣县党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强化措施、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依法公开政务内容,努力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保障,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信息公开,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通过温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加大宣传国家、自治区和我县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学前教育管理、中小学招生、教育惠民、大学生补助、招聘教师等方面政策、各学校工程招标以及进展情况,教育教学、教研动态和各学校动态信息,有效提高广大教师和人民群众对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认知度,促进广大教师和人民群众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统筹推进各类教育加快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组织协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局栏目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重点公开各类招生、考试、升学等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信息,及时公开工作计划、事业发展、年度报告、规范性文件等需要社会了解知晓和参与监督的信息,确定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要求尽量将文件原原本本地公开,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2019年以来我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信息数92条,其中规范性文件0条,全部都能在公开文件形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2019年,县教育局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所发布信息内容和数据完整真实有效。
2.行政许可信息公开的情况
2019年,我局行政许可信息已分别公布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1条。
3.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公开的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依申请公开工作接收、办理情况受理、答复情况
2019年,县教育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9年,县教育局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3.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接待窗口。为加强对窗口的管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告知信息获取方式、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县教育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模板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1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143 |
657.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2 |
0 |
0 |
0 |
0 |
0 |
92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2 |
0 |
0 |
0 |
0 |
0 |
92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贯彻《条例》的工作中,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三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相关文件资料和汇总表的报送有待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事项,也没有其他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