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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7/11

来源: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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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食品经营证照公示的倡议书

温泉县各食品经营者:

食品安全关系群众健康,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依法公示经营证照既是法律明确要求,也是经营者树立诚信形象、赢得消费者信赖的重要举措。为营造透明、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提升温泉县食品行业整体水平,现向全县食品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强化责任意识,依法依规亮证经营

1.法律要求,必须遵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许可并公示相关证照。公示证照(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三小登记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等)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举措。2.诚信为本,信誉至上。证照公示是消费者判断商家合法性与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第一道窗口。主动亮证、规范亮证,既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消费者的承诺。让我们共同维护温泉县食品行业 “守法经营、诚信服务” 的良好形象,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二、规范亮证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位置醒目,清晰公示。请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如入口处、收银台等)规范悬挂或摆放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正本(或经核验的副本),确保消费者一目了然。2.定期检查,及时更新。关注证照有效期,如遇变更、延续或补办等情况,请立即更新公示内容,杜绝无证经营、证照过期或 “证照隐蔽” 等问题。3.欢迎监督,持续改进。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检查,虚心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将亮证经营作为日常管理的基本要求,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三、携手共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诚信经营方得长久。每一张悬挂的证照,不仅是合规经营的证明,更是对消费者的郑重承诺。让我们以责任之心亮证经营,以诚信之举赢得信赖,携手打造温泉县 “看得见的安全、信得过的品质”,守护好每一位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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