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设置专门工作机构“非遗办”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2021年6月10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申报的蒙古族短调民歌榜上有名,正式入选国家级非遗扩展项目(国发【2021】8号)。同年7月30,国务院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其中,温泉县蒙古族民歌(新疆温泉县蒙古族短调民歌)—保护单位温泉县文化馆拟认定第五批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2022年10月自治区公式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蒙古族民歌(新疆温泉县蒙古族短调民歌)传承人。截至目前,已被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项目的有新疆蒙古族短调民歌、新疆蒙古族托布秀尔制作技艺、新疆蒙古族乳制品制作技艺、蒙古族传统节日—那达幕、皮制品“库克尔”制作技艺、蒙古族格萨尔(格萨尔)等6项、4个自治区级传承人、其中两个项目为集体传承项目;列入州级名录的有16项、15个传承人、其中1人为两个项目传承人;县级名录33项、47个传承人。
不断强化保护和传承温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手工技艺,自1982年起,温泉县组织短调搜集整理小组,深入牧区用文字和简谱做文本、录音机记录了许多珍稀的文本影音材料,并编写了三册胡都木蒙文的《温泉县蒙古族民间歌曲选编》,一册汉语编写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短调民歌选》,一册蒙文编写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长调民歌选》。截至目前,我县非遗办做田野普查深入基层搜集整理了老艺人收藏的温泉县短调民歌(新民歌6首)(颂歌11首)(怀念歌26首)(情歌33首)(摇篮曲7首)(其它3首)图兀勒(51部)(民间谚语600篇)已整理归档,并建立数字资料库,探索科学合理的传承模式,使把民族文化更精准的记录和保存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