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外卖平台及外卖经营者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现将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㈠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外卖平台)未实名登记外卖经营者信息、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信息与实际不符,未履行平台管理义务等;
㈡平台内经营者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无实体经营门店从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场所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场所不符、证照造假、共用证照、“幽灵外卖”(没有堂食场地的外卖商户通过租借证照、使用虚假地址、伪造门店照片等手段入驻外卖平台)、超范围经营等;
㈢平台内经营者实际经营场所与平台展示图片不符、环境卫生脏乱差、使用腐败变质或过期食品原料、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制作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
㈣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来历不明的食品及原料,经营国家明令禁止性食品;采购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鸡、鸭肉冒充牛、羊肉等;
㈤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的食品;
㈥经营场所卫生环境不达标,有害生物防治措施不到位等;
㈦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送餐装备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等;
㈧餐饮食品浪费严重等其他食品安全问题;
㈨其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
二、线索征集说明
㈠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保证内容真实、客观、具体。
㈡如实反映情况。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㈢严格依法处置。对征集到的线索,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认真核实、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线索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四、线索受理方式
可通过以下途径提交线索,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保密个人信息:
㈠电话举报:拨打全国12315、12345热线、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226186进行投诉或举报。
㈡网络平台举报:通过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方式登录全国12315平台提交举报信息。
㈢现场举报:可到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实名举报。
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