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温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通了举报电话和邮箱,现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行为: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
(二)侵害业主公共利益: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住宅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群众反映未及时申报更新。
(四)其他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监督举报方式
1.监督举报电话:0909-8221171;
2.政策咨询电话:0909-8222337;
3.举报邮箱:512664833@qq.com;
4.举报地址:温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房产窗口。
针对举报线索,将按照有关规定核查处理。
温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