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资环〔2023〕128号)文件精神,发放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抚育补助资金,具体信息公示如下:
(一)补助范围:2004年度-2006年度合计0.698万亩、补助资金13.96万元。其中:2004年度实施的退耕还林面积0.3万亩;2005年实施的退耕还林面积0.2万亩;2006年度实施的退耕还林面积0.198万亩。
(二)补助对象:2004-2006年度退耕还林,政策性承包土地实施退耕地还林的,如无承包则由原退耕农户继续享受完善退耕地还林政策补助。具体由乡镇(场)根据现地实际情况核实补助名单、补助面积、补助金额等相关情况。
(三)补助标准:每亩补助20元,以“一卡通”形式发放补助。
(四)补助结果公示:根据各乡镇(场)和县级核实补助情况(补助人员名单、面积、金额等)在温泉县政府网、乡村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7天。
(五)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各乡镇(场)人民政府上报兑现申请和兑现花名册到县林草局,对退耕农户申请政策补助兑现。县林草局根据各乡镇(场)上报的兑现申请和兑现花名册核准兑现金额,并将兑现金额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将通过“一卡通”形式直达个人账户。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群众如对退耕还林生态抚育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以向拨打以下电话
1.温泉县林草局
主要负责人:郭展展(局长)
经办人:车传芳(高级工程师)、盛磊(技术员)
联系电话:0909-8223555
2.温泉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戴春勇(局长)
经办人:马丽(经建股股长)
联系电话:0909-8221695
3.温泉县农村信用社
主要负责人:荣启(主任)
经办人:孙慧(业务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0909-822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