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网站无障碍

进入适老版

进入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动态>通知公告>正文

时间:2023/07/27

来源: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

2023年以来,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厉查处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等物质、以假冒伪劣化肥为重点的农资产品、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生产销售劣质燃气具、违法生产销售小型锅炉和使用未登记电梯、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假冒知名品牌及“傍名人”“搭便车”行为、成品油质量违法、其他民生类等违法行为。现将相关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如下:

一、温泉县某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3年4月27日,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上海市联合利华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依法对温泉县某商行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店所销售的清扬洗发水系假冒产品。该店经营者没有足够证据表明其商品来源合规。

行政相对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办案,主动提供相关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结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四)、(五)原则,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清扬男士去屑洗发露清爽控油6瓶、清扬去屑洗发露活炭净爽型1瓶;

2.罚款人民币2000元。

二、温泉县某百货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3年4月27日,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上海市联合利华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依法对温泉县某百货店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店所销售的清扬洗发水系假冒产品。该店经营者没有足够证据表明其商品来源合规。

行政相对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办案,主动提供相关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结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四)、(五)原则,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轻扬去屑控油平衡1瓶、清扬去屑洗发露活炭净爽型1瓶;

2.罚款人民币2000元。

三、温泉县某综合商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3年4月27日,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上海市联合利华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依法对温泉县塔秀乡某综合商店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店所销售的清扬、力士洗发水系假冒产品。该店经营者没有足够证据表明其商品来源合规。

行政相对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办案,主动提供相关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结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四)、(五)原则,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清扬男士去屑洗发露活力运动2瓶、力士柔亮洗发乳2瓶、清扬去屑洗发露多效水润养护1瓶;

2.罚款人民币2000元。

四、温泉县某食品加工厂未按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案

2023年5月9日,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职权检查温泉县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该公司所使用的场内机动车(叉车)无法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下发(温泉)监特令[2023]0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行政相对人在2023年5月19日前取得该场内机动车(叉车)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023年6月8日,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复检时,行政相对人仍无法提供该场内机动车(叉车)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1万元。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 友情链接
    湖北宜昌
    湖北咸宁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120015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30001

    新公网安备 652723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