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县次生林管理站分别于2023年2月25日在博尔塔拉报、3月1日在温泉县政府网公告了温泉县河谷林地承包户张少钦、张严、周永鲁连续两年未按时交付林地承包费,限期7天补交林地承包费,逾期未交按照林地承包合同约定收回林地使用权事宜。林地承包户张少钦、张严、周永鲁均未能在公告要求时间内补交拖欠的林地承包费,现面向社会公告收回张少钦、张严、周永鲁承包林地使用权,并告知张少钦、张严、周永鲁于此公告发布7日内前往温泉县次生林管理站办理手续清理原承包林地范围内的枯死树木,逾期未完成清理造成的连带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林地使用权被收回人自行承担。
温泉县次生林管理站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