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行政村合并,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委依法对以下医疗机构予以注销,现公示如下:
1. 温泉县哈日布呼镇厄日格特村卫生室
法定代表人:吕卫霞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00********D6001
2. 温泉县哈日布呼镇哈日乌苏村卫生室
法定代表人:王淑萍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0********11D6001
3. 温泉县哈日布呼镇浩图呼尔卫生室
法定代表人:吾尔烈吾·巴合达吾来提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00********11D6001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的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公示期间内,社会公众或单位如有意见,请实名向我委反映。
被注销村卫生室以及相关人员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909-8223162
温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