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自治区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46号)和《自治州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22〕56号)要求,现公布《温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