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级下达温泉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资金11000万元,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资金1100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使用资金。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温泉县重点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查乡、安镇、扎乡 |
2000 |
温泉县乡村振兴局 |
2 |
温泉县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
哈镇、查乡、安镇、扎乡、呼场 |
8000 |
温泉县乡村振兴局 |
3 |
温泉县牧区偏远村队饮水安全提升项目 |
哈镇、查乡、昆场 |
1000 |
温泉县乡村振兴局 |
监督电话:8223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