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发挥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全力保障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推动生育保险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共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温泉县医保局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生育保险待遇保障工作。
一是巩固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通过实地走访企业单位、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全方位宣传生育保险政策,切实提升参保率;将全县1000余名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扩大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二是进一步规范生育津贴发放。按照自治州医保局生育津贴发放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符合条件参保人员(含财政供养人员)生育津贴按规定及时发放,督促参保单位收到职工生育津贴后及时发放到参保人员,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高于其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产假期间已发放工资的,在生育津贴发放到单位后,所在单位按照"就高不就低"和"不重复享受”的原则保障职工待遇享受。
三是全力保障女职工三孩生育保险待遇。通过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受理时间提速增效,及时将参保女职工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生育保险待遇足额支付。
2023年1-5月我县职工生育保险参保6334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1人,生育保险待遇支出62.66万元。
下一步,温泉县医保局将持续做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扎实推进温泉县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审核人:马玉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