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生态恢复治理工作,保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持续稳定,6月9日,州、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对温泉县辖区内重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检查工作。
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勘验的方式对各个矿山企业进行了检查,要求矿山企业要认真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对各矿山企业存在问题进行了梳理,明确了整改时限,要求存在问题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工作人员对企业生态恢复治理基金账户存入基金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企业按照规定定期存入基金,开采与恢复治理要同时进行。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工作,温泉县自然资源局进一步消除了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强化了辖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生态恢复治理意识。


审核人:郭展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