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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21

来源:温泉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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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县医保局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落实“协议”条款,保障参保群众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准确把握定点医药机构履职践诺、服务群众质效。温泉县医疗保障局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于3月7日至3月15日,对全县18家医保定点药店、10家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共计28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考核。

考核小组根据《自治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自治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规定,结合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边考边查、查考结合。通过现场查阅资料、核查药品进销存、随机抽查部分病历、处方,现场核对就诊人员人证卡是否一致等形式,对县内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考核。在考核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问题当场一一予以指出,并责令立即整改。

此次年度考核结果与日常管理、督查、投诉、网络监控、违规查处等情况有机结合,形成综合评定结果,从而确定各医保定点单位的年度考核等级。

通过此次考核,各定点医疗机构对医保服务管理工作重视程度明显提高,有力的促进了和谐的医、保、患关系,对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审核人:狄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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