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林草局湿地管理司副司长杨锋伟、国家林草局湿地管理司干部游仁义、新疆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教授李艳红、国家林草局华东调查规划院正高级工程师张现武一行4人在自治区林草局二级巡视员买买江·阿不都、自治区林草局湿地办干部张永杰陪同下来我县验收评估新疆温泉博尔塔拉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情况。博州政协副主席程鹏、博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聂振龙、温泉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崔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汉华及各乡镇(场)、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现场实地评估和评估汇报会。
新疆温泉博尔塔拉河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温泉县东部,以博尔塔拉河为主体,涵盖河流两侧的草本沼泽和灌丛沼泽等湿地资源,规划范围西至冷水鱼基地,东抵温泉县和博乐市交界处,北部至博尔塔拉河各支流雪线源头,南至鄂托克赛尔河与县道X215交界处为止,项目区东西长64.48千米,规划面积5626.5公顷。其中湿地面积3838.75公顷,湿地率68.22%,湿地类型主要为河流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
湿地公园共划分为保育区、生态恢复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管理服务区五个功能区。新疆温泉博尔塔拉河国家湿地公园于2015年12纳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试点建设期为2016年至2020年。期间投入2.62亿元进行湿地保护与恢复提质改造等工程,湿地治理保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国家湿地公园验收评估组一行实地查看疑似新建点位3处、湿地公园宣教展示区、湿地修复实地考察。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详细了解新疆温泉博尔塔拉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情况。
在湿地公园建设验收评估会上,专家组观看温泉县人民政府专题汇报片,认真听取了新疆温泉博尔塔拉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情况汇报,验收评估组对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从总规修编、科研监测及自然教育下一步如何提升湿地公园建设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

国家林草局湿地管理司副司长杨锋伟对我县前一阶段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温泉县党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湿地公园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宣传教育比较到位,档案管理比较完整、规范,总体建设良好。同时希望新疆温泉博尔塔拉河国家湿地公园在今后建设中更加突出自身特色,强化监管和保护,加强科研监测和探索自然教育的社会价值,不断提升建设水平。

温泉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崔魁同志代表县党委、政府府作表态发言,表示将按照验收评估领导和专家意见和建议,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理论,守住湿地“红线”,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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