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功能,温泉县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看病就医中存在的急难愁盼的问题。
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加强相关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困难群众动态参保信息,将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救助对象、脱贫人口身份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及时进行维护和标识,确保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资助全享受、待遇全落实。2023年,投入医疗救助资金200.95万元,资助8409名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做到了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困难群体参保率达100%。
增强大病保险保障功能
增强大病保险减负功能和补充保障作用,完善大病保险对救助对象的倾斜支付政策。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切实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
提高综合服务管理水平
积极推行分级诊疗,引导救助对象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促进合理就医;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严控目录外费用占比和不合理费用支出;做好异地安置和异地转诊救助对象登记备案、就医结算,基本实现异地就医备案线上办理,稳步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加强基金监管,做好费用监控、稽查审核,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优化“一站式”服务
为更好地服务困难群众,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先治疗后付费和“一站式”服务,困难群众在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即可,减轻困难群众垫资的经济负担。截至目前,全县门诊结算医疗救助913人次,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4.8万元,住院结算医疗救助575人次,医保统筹基金支付232.09万元。今后,医保部门将持续关注困难群体和重病患者的看病就医问题,让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都能及时享受到医保惠民政策,让群众“好看病、少花钱、少跑腿”。
审核人:马玉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