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进一步强化县、乡、村三级林长履职尽责,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温泉县林长巡查制度》、《温泉县林长制督查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近日,温泉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专班,对11个乡级林长制单位2023年一季度乡、村级林长巡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检查指导,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各级林长工作责任,有效地保护了林草资源。下一步,温泉县林长制专班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级林长巡林检查督查力度,不断提高温泉县森林草原生态资源综合效益,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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