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切实保护温泉境内渔业资源,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秩序,打击违法捕捞行为,温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对辖区水产养殖企业、水产养殖合作社及博尔塔拉河天然水域开展违反禁渔区(期)规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打击电鱼毒鱼炸鱼和对水产养殖生产企业、水产养殖合作社、水产养殖户使用禁用药物、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不落实水产养殖生产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检查。
此次执法活动,共检查水产养殖场所10家次,并对养殖户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涉嫌农产品生产记录不及时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
今后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持续深入开展渔业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着力提高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渔业资源意识,加大渔政巡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破坏渔业资源违法的行为,切实保护渔业生态环境。
审核人:依力木努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