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网站无障碍

进入适老版

进入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动态>温泉动态>正文

时间:2022/02/23

来源: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温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含金银箔粉食品专项行动

近年来,一些含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食品,如金箔酒、金箔蛋糕、金箔冰淇淋等,在市场和网络平台上频频出现,成为消费噱头。根据我国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粉既不是食品生产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更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通知、要求,近日,温泉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等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食金之风”。

检查中,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要求食品生产者不得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食品销售者不得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餐食,食品进口商不得进口含金银箔粉食品,已经进口的,立即停止销售。严格网络交易监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严禁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严厉查处以食品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宣扬拜金主义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宣传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或外出就餐时,如发现食品中添加了金银箔粉或其他不明物质,应立即停止食用,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审核人:托合塔森·乔吉汗、洪志坚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 友情链接
    湖北宜昌
    湖北咸宁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120015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30001

    新公网安备 65272302000102号